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新水产交易区收费计算机设备招标公告

 由于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水产大棚建设,拟招标采购一批计算机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和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打印机

爱普生

TM-U330(带并口、USB口两种接口,带自动切纸功能,保修期一年)

20

2

计算机

联想、HPDELL

CPUi3/内存:4G/硬盘:500G/19寸液晶*2(双头显卡或视频分配器均可,需保证显示效果)/win7/带串口/USB*5/鼠标/键盘

16

3

计算机

联想、HPDELL

CPUi3/内存:4G/硬盘:500G/19寸液晶/win7/带串口/USB*5/鼠标/键盘

4

4

密码器

Usb口外接,15键语音液晶密码键盘

20

5

读卡器

USB口外接,非接触式IC卡读卡器,支持S50S70标准感应,如德卡(D&C)的D8型号,其动态链接库可顺利与北京首信公司交易软件进行对接,技术咨询联系人:孙家金17768516321  

20

6

税金

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7

合计























       说明:1、以上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含运输、调试等一切费用。

     2、招标控制价:11.6万元。

二、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业绩,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专业团队。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南通市区范围: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通州区)售后服务:如是外地企业,须在提供与本地具有同样资质要求且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公司所签订的长期代维协议。

4、同类项目业绩(2个,合同金额15万(含)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方组织。

三、投标书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简介及有关证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是委托人的需要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2个,合同金额15万(含)以上)。

5、服务承诺:要求详细地阐述相关产品保修期的时限、保修期内外的服务项目和内容、相关服务的承担方(着重写明投标人所承担的责任)、技术支持的力度、达到现场时间等。

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投标书时一次性递交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一份,副本俩份)。

特别提醒:上述材料需随身携带原件备查,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招标相关要求

1、招标人将根据应标的价格、服务承诺、公司技术力量等综合因素,在满足标书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2、 投标人须对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及文件附带齐全,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资料不全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保证的服务承诺(一旦参加投标,则视为接收):

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其配件必须是厂家原装正品,并且明确承诺若发现假货以一罚十。

2)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到货。

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所有产品承诺三年以上质保(除特殊标明除外),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4)到达现场服务时间:1小时,承诺12小时内排除故障(水产交易高峰期为夜间12点左右,需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如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时响应服务要求,我方有权安排其他公司进行维修,所有费用由中标投标人支付。

5)投标人需与系统集成单位紧密配合,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完成设备调试。

五、标书提交等事宜

1、请投标人将密封好的投标书于201818日(星期一) 9:15 前面交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联系人。对本标书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信息科相关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  单位部门:信息科

            联 系 人:胡飞

           电话号码:0513-51088071

               真:0513-89152209转信息科

              址:南通市崇川路7773号服务楼2楼信息科       

               编:226014

2、开标时间:20181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楼五楼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3、货款支付方式: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95%;剩余合同款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支付。

4、其他事项: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即被认可接受了本公告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监督机构及监督人:

监督部门:综合部

监督人:张女士

监督电话:0513-51088082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合同样本

甲方(采购单位):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单位): 

由于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水产大棚建设的需要,甲乙双方根据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新水产交易区计算机设备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甲方采购的物品成交总价为:拾万仟元整(.00元)。

具体采购设备项目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到达现场时间: 1小时,承诺12小时内排除故障(水产交易高峰期为夜间12点左右,需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收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到货;地点: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95%;剩余合同款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支付。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提前一周告知对方。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附则

1、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文件包括附件一:设备报价清单;附件二:设备清单参数表;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四:廉政合同;附件五:数据保密协议。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签约地址:南通

签约时间: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