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农物流冷库库内分隔工程招标

因通农物流冷库经营需求,需要对多个库房进行分隔,该分隔现对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内容为一年内分时分部实施。

一、分隔情况:

1、需要做分隔的库分别是低温库(-20℃)及变温库(-3℃~3℃),单个库面积约800㎡。冷库储存食物及海鲜,分隔质量要满足环保(食品级)、无异味、防腐、防潮、耐低温、耐撞。

2、分隔采用浸塑Q235D钢丝网架网片(钢丝截面3mm,孔眼10*10cm,45°斜向;网框截面2.5*2.5cm浸塑镀锌方管,壁厚0.8mm;圆柱黑铁管直径48mm,壁厚1.5mm。详见小样图),高度至库顶,预留10cm维修空隙。

3、分隔与墙柱地面固定采用Φ8膨胀螺栓,深度10cm,开孔避开保温材料保护层。

4、仓库之间的分隔采用挂钩固定,方便拆卸。

5、仓库门宽2400mm,高2800mm,采用上滑轨移动式及平开门。

6、分隔顶部在过道之间增设横杆加以固定。

7、分隔安装不许在库内加工,减少焊接次数,成品套装。

8、分隔其他等具体要求详见图纸。

二、招标范围:通农物流冷库分隔深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验收、保修等工作。

三、投标人投标须知:

各投标人在投标单价中需考虑到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现场冷库低温,及临时设施、脚手架、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将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不可预料的费用(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发票等所有费用)全部计入报价,投标报价需含投标单价(单位元/㎡,投标单价包括上述施工内容及措施费、规费及税金的全费用单价)及单个库房汇总报价。投标人不得恶意不平衡报价,如有发现,业主有权直接废标处理或终止合同。进场材料具备相关合格证明,并接受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安全由投标人全部负责。施工期间冷库正在经营,进出人员货物需进行登记,不得影响冷库经营使用。冷库分隔按照业主经营要求,分期不同时间段进行施工,具体由业主发施工通知为准。签订合同的有效期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到期中止。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最低价如有相同抽签决定中标人;招标控制单价:62元/㎡,单个库房招标控制总价:49600元。

五、工期、质量要求及付款条件:

工期:招标人发出施工通知后30天(含备料时间)。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分隔质量要满足环保(食品级)、无异味、防腐、防潮、耐低温、耐撞。

付款:业主方发出施工通知后一周内支付该施工内容金额20%作为订金,货到工地付至施工内容金额金额的60%(含订金20%),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付至施工内容金额80%,工程审计结算(以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出具为准)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息),12个月后扣除应承担的维修费用后付清。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结算原则:分隔网架实际工程量根据经营需求进行调整。若一年内工程量增减,所有工程结算单价均按中标价执行。

七、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投标人缴纳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电汇至:公司名称: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111822609000067591;开户银行:工行文华支行。缴纳地点:通农物流财务处0513-51088084。

八、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上午11:00之前将投标文件(内含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原件、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报价函)密封并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交至通农物流展销商务楼四楼基建处(四)办公室。

附件:冷库分隔招标图
         分隔小样图

联系人:吴栋栋            电话:51088075

监督人:张林芳            电话:51088082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通农物流冷库库内分隔工程合同

甲方: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就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库分隔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内。

一、工程名称:通农物流冷库分隔工程;

二、工程地点:二期冷库。

  三、工程施工内容:通农物流冷库库内分隔深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验收、保修等工作。

做法要求:

1、需要做分隔的库分别是低温库(-20℃)及变温库(-3℃~3℃),单个库面积约800㎡。冷库储存食物及海鲜,分隔质量要满足环保(食品级)、无异味、防腐、防潮、耐低温、耐撞。

2、分隔采用浸塑Q235D钢丝网架网片(钢丝截面3mm,孔眼10*10cm,45°斜向;网框截面2.5*2.5cm浸塑镀锌方管,壁厚0.8mm;圆柱黑铁管直径48mm,壁厚1.5mm。详见小样图),高度至库顶,高度不够处预留10cm维修空隙。

3、分隔与墙柱地面固定采用Φ8膨胀螺栓,深度10cm,开孔避开保温材料保护层。

4、仓库之间的分隔采用挂钩固定,方便拆卸。

5、仓库门宽2400mm,高2800mm,采用上滑轨移动式及平开门。

6、分隔顶部在过道之间增设横杆加以固定。

7、分隔安装不许在库内加工,减少焊接次数,成品套装。

四、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分隔质量要满足环保(食品级)、无异味、防腐、防潮、耐低温。

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成品,造成一切损失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施工工期:30日历天(自业主发出施工通知后),工期每拖延一天处罚1000元/天;

六、工程价格:合同单价(大写)元/平方米(¥元/平方米),合同总价(大写)元(¥元)。

七、工程结算:分隔网架实际工程量根据经营需求进行调整。若一年内工程量增减,所有工程结算单价均按中标价执行。

八、付款方式:业主方发出施工通知后一周内支付该施工内容金额20%作为订金,货到工地付至施工内容金额金额的60%(含订金20%),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付至施工内容金额80%,工程审计结算(以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出具为准)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息),12个月后扣除应承担的维修费用后付清。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施工作业面提供及通知进场时间;

2、负责对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

乙方:

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确保本工程所使用的机具安全、有效,营运手续齐全;

3、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乙方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施工现场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闲杂人员须实施有效驱离;

5、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道路通畅、卫生清洁;

6、承担因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噪声污染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

7、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8、承担因施工操作失误及材料不满足质量要求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的竣工、验收、结算等相关手续;

十、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交工的,其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其他: 

    1、本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甲方一经发现,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南通市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 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各执 叁 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二零一八年一月    日

廉政协议

协议单位:建设单位(简称甲方):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目活动,共同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项目名称及地址)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库分隔工程,南通市崇川路777号自愿签订廉政协议:

一、甲方人员应自觉遵守建设工程廉政管理的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施工单位索取礼金、礼券和好处费等,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在工程建设中贿赂甲方管理人员,经检举被核实查证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承包合同,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管理人员向乙方索贿,经检举被核实查证的,给予检举人奖励,奖金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承建工程中,若违反廉政协议,甲方可拒绝乙方以后参加的由甲方实施的政府项目的建设,直至取消乙方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

五、此协议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单位一份。

六、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777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2018年 1 月    日           2018年  1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