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冷库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年审服务询价公告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38台冷库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即将到期年审,故向社会诚招供应商协助完成该年审服务工作,现对此年审服务工作进行公开询价。具体需求如下:

询价内容: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38台冷库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年审服务工作,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确保38台设备全部通过年审(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清单详见附件)。

二、项目地点: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冷链部设备机房。

三、供应商要求: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含设备安装,或与设备安装相近的经营项目。

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四、供应商服务内容:

1、对38台冷库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进行设备自检,确认设备当前状态,出具设备状态说明,并将设备调整到最佳状态,以确保设备一次过审。

2、准备设备报检资料。

3、代表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向南通市特检院提出报检申请。

4、全程协助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配合南通市特检院现场的检查工作(配合特检院现场的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保温拆除,焊接打蜡,保温恢复等)。

5、协助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取得全部的设备年审合格证书。

供应商其他重要需知:

1、供应商必须充分了解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年审流程,确保我司设备年审的流畅性。

2、南通市特检院现场的检查工作最迟于620日结束。

3、服务费的支付:在取得38台冷库设备(压力容器)年审合格证书后,我司将凭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在此以前,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我司支付任何款项)。

4、特检院检测费用的支付:38台冷库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年审合格后,由我司支付特检院检测费用(如出现下面第5条的情况,则由供应商支付特检院检测费用)。

5、供应商必须保证我司38台冷库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一次性通过年审,若出现无法一次性全部通过年审的情况,供应商需承担该次的特检院检测费用,我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双方合作解除。同时我司保留对供应商提出索赔的权利。

六、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文件袋需密封并盖公司红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红章)。

报价单(盖公司红章,报价应为含税价,并包括交通、人工、安装、税费等费用)。

七、报价资料寄送地址: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崇川路777号)西侧收费站3楼冷链办公室。(联系人: 陆杰   联系方式: 0513-89006129

八、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2020522日上午10:00前。
     附件:附件1:报价单
       附件2: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清单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020 5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