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干货部废品回收专区场地招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打造文明市场,规范市场废品回收业态,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废品回收专区两个场地进行公开招租。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标的清单(租赁面积、收费标准

标的编号

场地地点

面积

(㎡)

场地使用费底价

(元/年)

经营保证金

(元)

废品回收南场地

720

60000

10000

废品回收北场地

720

60000

10000


二、招租业态及其他约定:

1、招租业态:从事农批市场一期场内所有废旧物品回收业务。

2、除中标人员外,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不得进入农批市场一期收购废品(经营户自带出市场的废品除外)。

2、严禁在租赁场所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住宿及出现其他违规的现象。

3、保持好回收场地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废品垃圾不过夜;如未能及时清理垃圾或收购废品时存在缺斤少两、价格欺诈等行为,每次将给予300-5000元的罚款。

4.承租期间如有水、电等需求,由承租方向干货部提出书面申请及施工方案,经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解除后出租方不补偿该投入费用。

5.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市场布局调整等情况,出租方需提前收回租赁场所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租金按实计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服从市场管理,承担租赁区域内所有安全责任,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利用租赁场地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承租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出租方有权据此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场所,罚没经营保证金。

7.承租方需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不得超越范围经营,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转租、分租。

8.承租人必须按照消防要求在租赁场地内自行出资配备微型消防站等消防安全器材(合同解除后出租方不补偿该投入费用),并掌握使用方法。

9.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需服从和配合出租方日常管理。如不能履行以上条款或不配合出租方管理,出租方可视情节对承租方进行限期整改、停业整改、罚款、提前终止合同的处罚。

10、合同签订:一年一签

三、招租对象
  
招租对象须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公司或个人,须有废旧物品回收营业执照。

四、报名要求:

1、须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品回收的许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授权人签字、盖章)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原在本市场从事废品回收业态的报名商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品回收的许可)及2022年度废品合同复印件。

3、报名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且参加公开招标的,先缴纳10000元招标保证金,即开具缴款通知单到结算中心交款,凭招标保证金收据至3号服务楼3楼干货区(办公室二)登记招租报名顺序后视为报名完成。

 五、开标、评标方式:

1、此次招租,每位招租对象限报一个废品回收场地。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小于或等于2人时,场地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抽签选取;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大于2人时,场地由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招标选取,价高者取得。

3、对于废品回收场地实行“一场地一投”公开招标,明标暗投,当场开标、评标、定标,根据投标人所报投场地使用费,取最高价者中标;但若中标者毁标,在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后,由次高标者中标;若次高标者同样出现毁标行为,则投标价格第三高者中标,以此类推(废标除外)。如有投标价格相同情况,市场原废品回收租赁户享有优先中标权;若都为市场原废品回收租赁户或都为非市场原经营户,则均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优先报名者享有中标权。

4、中标的商户招标保证金转作经营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签订经营合同;如中标后反悔视作毁标处理,保证金不退;未中标者如无违反招标规则,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六、现场踏勘

因本项目具备一定的特殊性,再加上目前疫情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提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进门目前需48小时核酸,进门查验时间较长),必须实地勘查、了解现场招标实际情况以及标的所在市场具体位置;投标人承担勘查现场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勘查时间:从发布之日至投标前1日的9001500

勘查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13-8915226015862796136

七、公示安排:

公示时间:2022 11 8 日至2022 11 14

八、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2111516时止

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通农物流3号服务楼3楼干货区办公室(二)

咨询电话:0513-89152260

158627961369(王女士)

此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通农物流干货部

监督部门:纪检   张女士

监督电话:13962912288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干货部

2022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