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招租项目(第五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招租项目(第五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招租项目(第五次)

二、本项目最低保底交易额为:八标段:保底交易额为人民币350万元;九标段:保底交易额为人民币350万元;报价低于或等于最低保底交易额者为废标,高于最低保底交易额者为有效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2、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水果批发。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租或转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http://www.ntnfcp.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1025900

2、递交投标地点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楼五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777号(来客商务宾馆楼上)。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评标时间为20231025900,地点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楼五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777号(来客商务宾馆楼上)。

注:请潜在投标人做好相关准备,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3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 银行转账 方式递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

2、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通文华支行

账号:1111822609000067591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14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14日内无息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八标段 1万元;九标段 1万元;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合同期满后按实际履约情况退还(无息)。

九、现场踏勘

因本项目具备一定的特殊性,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第一,提前与招标人联系人联系,必须实地勘查、了解现场招标实际情况以及标的所在市场经营现状;第二,认真阅读项目需求所有条款,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信息理性参与投标。

投标人承担勘查现场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勘查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方式:13901483887

勘查时间:从发布之日至投标前1日的9001500(含项目需求答疑)。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先生 。

电话: 13901483887

监督人:张女士。

电话:0513-51088097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7楼。

联系人:胡骏清。

联系电话:0513-68002662

传真:0513-68002662

邮箱:534348839@qq.com


附件:招标文件-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招租项目(第五次)


2023年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