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食品检测信息发布户外全彩屏比质比价公告
详情见:附件1
报价说明:
1、 报价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比质比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 报价单需盖章、密封,在2026年1月 8日9 点前面交到: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777号,展销楼5楼物管部(五) ,联系人:季婧婧,13776906698)。
3、 现场勘察联系人:沙弘毅,13906295593;本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如有费用产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承担勘查现场的所有责任和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为由,要求采购人增加项目需求范围内的费用,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将不作任何答复。
4、 有效报价单,合计价最低报价为该项最终供货单位,价格含可抵扣增值税税金、运输等一切费用;报价单位必须报全全部产品项,出现选择性报价、空项、漏项、型号品牌报价错误的,为无效报价,取消该公司本次比质比价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不得转包,亦不得分包;
6、 最高限价:5.5万元(含税);
7、 中标单位需提供本项目整体三年质保(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屏体基础结构及屏体框架承诺十年内不出现任何安全隐患,并提供屏体基础结构及屏体框架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自拟);
8、 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
2)项目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
3)审计价的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后付清(不计息);
9、 所提供各项配件必须按照文件品牌要求,提供原厂正品,3C认证、合格证等(我公司可以以任何理由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我公司将有权要求进行相应整改,并保留扣除本项目相关款项金额。
附件: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食品检测信息发布户外全彩屏比质比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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